刑事诉讼专门机关;公、检、法(同级地位平等);※不含监察机关(政治机关,监察职能,办案依据《监察法》,地位高于同级公检法半级)控审分离: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抗诉和排非,属于监督功能纠错,控诉是请求定罪量刑。控辩式构造。专题一人:想什么:三对理念,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也很重要,发生冲突讲究利弊,...
诉的分类的唯一依据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去看被告的答辩。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改变)形成之诉判断标准:形成之诉+原告胜诉=形成力(生效时有形成力)。合同解除不是形成之诉,在解除合同送达时就解除合同了。诉的预备合并:原告提出的两个诉求,第二个诉求以第一个诉求成立为条件,才能审理第二个诉的,就是预备合并。也就是第二...
代理和信托:先协商后行为。运输中的动产:先协商后目的地。有价证券:实现地法最密切地法(现密地)合同纠纷:先意后密(先意思自治后最密切联系地)三资合同:在中国境内履行的,用中国法。三资在中用中。消费者合同:扶弱(买家)且公平。只能选卖家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先找工作地没有再找BOSS派出地。侵权原则上适用...
一、级别管辖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农、建、政、租)协议管辖:约定,有没有关联?特殊管辖:(合同、侵权、公司)一般管辖:三、内部分工:互联网法院。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分别在不同犯罪构成体系里分别判断犯罪构成。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没有差异,都认为犯罪既遂。打击错误:法定符合说认为犯罪既遂;具体符合说认为前一行为是故意未遂,后一行为是过失,想象竞合。因果关系错误: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直接认定故意既遂。 结果的推迟发...
1.不真正连带责任:多个责任人基于不同原因,偶然对同一责权人结合引发。对外关系人:只能选择一个责任人,二选一关系,选后不能更换。内部关系:不能互相追,找终极责任人,终极责任人不能向其他人追。2.补充责任:一般保证人承担补充责任。——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躲在债务人身后,属于第二顺位。在承担范围上,起到兜底责任。3.相应...
1.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行为类型之一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具体危险的行为。该罪是具体危险犯。 2.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
1.不作为犯分为两种,真正不作为犯和不真正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就是刑法明文规定了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法者在条文里面明确规定了一个作为义务但是你不履行。不真正不作为犯,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当由不作为构成的时候,此时把它称为...
案例一: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违反了行政法的哪项基本原则?答: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政府出尔反尔...
一、甲、乙二人为实施抢劫应聘至A肉铺,与摊位员工丙一起住宿。期间,甲、乙不断对说丙共同参与抢劫。丙拒绝说:”你们干的事与我无关,最多我不去报警“。某日,只有老板娘一人在家,甲、乙两人认为时机成熟,于是动手实施抢劫,在抢劫过程中为防止老板娘喊叫捂住其口鼻,致其窒息死亡。丙在房间内听到客厅中打斗声音渐小后走出房门,对两人说...
刑法总则考点1 罪刑法定的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刑法的渊源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刑事实体法。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可以作为判决的参考。2.事前的罪刑法定:刑法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3.严格的罪刑法定:刑法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确定的罪刑法定:...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1.对危险物的管理义务。2.对他人危险行为的监督义务(与行为人一般具有监督、监护义务)。3.对自己先前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危险的防止义务,先前行为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4.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作为先行行为而产生作为义务。(正当防卫造成和伤害,防卫者原则上无救助义务,但是对限度之外...
第一节:法律的渊源 空权(管理权、命令)行政法的基本体系行政法:控权、管理。行政是管理权,一种命令,老百姓服从一种不平等的管理权。行政法的任务是控制这种管理权。控权的第一步:合法行政。三权分工,立法权: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法律,地方人大-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市人大)),司法权:法院,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立的法:最高行政机...
民法知识点D31民法必备金句:刑法的时间效力1.刑法的时间效力为“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对象是未决犯。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不适用新法。 3.关于持续犯(继续犯)、连续犯的问题:(1)犯罪行为由新法生效以前持续到生效以后,适用新法。(2)在新刑法生效前后连续实施多个犯罪行为,如果新旧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