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知识点
D3刑法必备金句: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1.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运用方法】
(1)先确定犯罪是属于国内犯还是国外犯,再确定适用管辖的原则;
(2)适用的优先顺序: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能用前面的原则的,就不用后面的原则)。
(3)我国的四种管辖原则之间彼此并不重叠,对同一种犯罪,不存在同时适用两种管辖原则的可能。
2.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为“从旧兼从轻”,刑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为“从新兼从轻”

【练一练】题目(多选)
【多选题】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多选)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