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专门机关;公、检、法(同级地位平等);※不含监察机关(政治机关,监察职能,办案依据《监察法》,地位高于同级公检法半级)

控审分离: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抗诉和排非,属于监督功能纠错,控诉是请求定罪量刑。

控辩式构造。

专题一

人:想什么:三对理念,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也很重要,发生冲突讲究利弊,实体是结果,程序是过程。公正和效率都需要,如果发生了冲突,是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人:追求什么:追求价值——影响诉讼的目的——决定了构造。

价值:秩序、公正、效益——工具价值和独立价值(从刑诉和刑法来看)

目的:实体真实(积极的和消极的)、正当程序

构造: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混合模式,我国控辩式。怎么理解控审分离?

中院管辖口诀:国恐无死缺没收,证券期货中院收。

刑诉法第16条:显时特告死。坏小孩考验乖怪叔叔是人才。

回避近亲是扩大的。

申请回避:当法辨诉无近亲,口头书面申回避。

三个法定回避理由:近亲的,跨阶段的、违法的。


审判管辖:

上可审下,下不审上。上可指下,下可求上。

若移送,检为轴

降低审级,规避《刑诉解释》23条。


立案前不技侦。视频询问应录像。抽样取证应说明。不看余额看接收。是否返还看权属。


一般地域管辖:犯罪地管辖为主,以居主地管辖为辅。

特殊管辖

国内的:

内水领海、国内火车、罪犯犯罪、驻外使领馆的

内水领海: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登陆地。

国内火车:

运行中被抓:首发、前停站或终点站。

不是运行中:本次列车的乘务公安对应法院地。

途经站被抓:乘务公安对应法院地、途经车站相关法院地。

罪犯犯罪:

发现漏罪:原审地、服刑地、犯罪地。

发现新罪:服刑地。

逃又犯:犯罪地(要发现并被抓)、服刑地。

涉外的:犯罪地在境外。

1.中国人在中国外的中国船犯罪(公海上船舶):初、登、入。

2.中国人在中国外犯罪:居、登、入。包括前居现居后居。

做题技巧,先纵后横。(国恐无死缺没收,证券期货中院收)。


回避

公检法成员,

公诉人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需要回避。

证人不适用回避,证人不具有替代性。

我国没有整体回避制度。

身份不当要回避、违法违规要回避、跨越阶段要回避。——法定回避事由

粉丝、翻唱、读者、歌迷等不是法定回避事由。

主体不适格不是法定回避事由。

口诀:曾参前不参后,若发回人要换(包括书记员),再上诉人不变。

回避的种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申请回避人员: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口头书面都可以。

当法辩诉无近亲、口头书面申回避。

回避的申请和决定:审委会--院长-法官。

检委会--院长-法官

--局长-民警

审判过程中的申请回避公诉人的,法定事由的,休庭通知检查院,其他理由的当庭驳回且不能复议。


辩护

自行辩护、法援辩护、委托辩护

有效辩护原则:无期和死刑的辩护律师要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或相关经历。

第一次被询问或强制措施之日起。

侦察阶段只能是律师身份作为辩护人。

申请法援和通知法援。盲聋哑,精神病、可能无期或死刑,未成年,缺席审判、申请排非。

口诀:盲精未无死缺  申排非应法援


值班律师制度。1没有委托2没有指派

请重点掌握值班律师的权责:拥有会见权、阅卷权(只能查阅不能复制摘抄)、申请权(申请法律援助)、见证权(认罪认罚)。

不得担任辩护人的:绝对不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假释考验期、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无行为能力(刑罚自由能力)

相对不行:公检法现职人员(不含司法局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与本案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现职陪审利害)、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离任人员,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配偶子女不得担任任职法院审理案件辩护人、开除人员不能当辩护人(现陪利外离开)。


辩护人的权利

1.阅卷权:审查起诉之日起,侦察阶段不让阅卷。3天内移送情况告知辩护律师。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检查委员会讨论纪录。

2.会见通信权:看守所安排不超过48小时。限制会见(侦察阶段):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恐怖活动犯罪。(国恐犯罪)

核实证据只能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被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3.调查取证权:

(1)律师直接取证:向证人或其他单位有关个人。被害人一方的不能直接去(办案机关同意)。律师取证直接去若找被害需审核没有义务配合你。

(2)申请检/法去取证:要审查必要性。申请检调公安的,律师可在场。法院调检和公安的,没有律师在场的规定。

4.审判辩护权:

审判阶段辩护权:律师可带一个助理,不能发言。

可以同时做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

5.人身保障权:干扰诉讼活动、涉嫌犯罪的只能其他的检或公安,防止打击报复。


辩护人的义务

1.法定情形告知无罪义务:1.不在犯罪现场。2.未达责任年龄。3.精神病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应告知)


2.法定情形告知违法行为:揭发检举:1.不含值班律师。2.准备正在的不含曾经。3.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不含其他案件。准备正在国公人法定检举义务人


拒绝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