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法律的渊源 空权(管理权、命令)行政法的基本体系
行政法:控权、管理。行政是管理权,一种命令,老百姓服从一种不平等的管理权。行政法的任务是控制这种管理权。
控权的第一步:合法行政。三权分工,立法权: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法律,地方人大-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市人大)),司法权:法院,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立的法: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部部门:部门规章;地方政府(省政府、市政府):地方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
控权的第二步:基本体系。行政法的运作模式:两个主体,一个行为,三个救济阶段。官(行政主体)管民,民(相对人或相关人)告官。
民告官:诉讼、复议(内部救济)【务虚】、国家赔偿【务实】。
第二节:
法定听证:降级吊证件,责任关停业
通知+同意=共同原告
通知+不同意+不放弃=第三人
通知+不同意+放弃=不用做。
被告型的第三人:1.与行为有利害关系。2.与结果有利害关系。上面写的是非行政主体(如少林寺)假共同主体。两个行政机关做出的结果互相矛盾的,非被诉机关作为第三人。复议改变了被起诉,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原复议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要加第三人只能是一审期间。参加途径有两种,自己申请来的,法院通知来的。
代表人诉讼:多人,诉讼叫:二五一十,复议叫:一五得五。原告可以自己选,选不出法院指定。
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是书面委托。但公民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时,对于近亲属,可以口头委托。
管辖
先定被告,再定管辖。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分清。
先级别后地域。
级别看被告:县以上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员部门),如公安厅是基层法院。性质特殊疑难复杂案件,如海关、证券是中院。涉外案件是中院。(口诀:级别高,性质特,有涉外)。
地域看类型:原告就被告,被告所在地。三个例外:1.不动产案件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案件。2.经过复议的案件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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